根据中国现行消防规范及技术标准,消防水泵启动后严禁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自动停泵。
一、规范依据与核心要求
1、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 3.0.11 条明确规定:
消防水泵应确保在火灾时能及时启动;停泵应由人工控制,不应自动停泵。这一要求直接废止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中关于停泵的条款,成为当前最权威的技术依据。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第 4.3.2 条强调:
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消防控制室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这意味着停泵操作必须通过专用线路的手动控制盘实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仅能触发报警信号或联动启动设备,不能直接控制停泵。
消防水泵控制逻辑消防水泵的启动信号(如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报警阀动作)属于直接联锁启动,不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 / 手动” 状态的影响。而停泵必须通过人工干预,例如在消防控制室的手动控制盘或水泵控制柜上操作(当宁消防网)。
二、禁止自动停泵的安全逻辑
1、防止误判风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能因环境干扰(如烟雾、温度波动)或设备故障产生误报。若系统根据误报信号自动停泵,可能导致真实火灾时供水中断,延误灭火时机。例如,探测器误报 “火已扑灭” 时,系统无法验证现场实际情况,可能错误停泵。
2、确保供水连续性消防水泵的设计目标是持续供水至火灾扑灭。即使火灾报警系统复位,火场可能仍存在未被探测到的复燃风险。规范要求停泵必须由 “具有管理权限的工作人员” 根据现场情况判断,例如消防队员确认火势已完全控制后手动操作(当宁消防网)。
3、避免系统故障影响若消防水泵依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泵,当系统通信中断、电源故障或软件异常时,可能导致水泵无法停止,甚至引发水锤效应损坏管道。手动控制可确保停泵操作的独立性和可靠性(当宁消防网)。
三、实际操作与控制方式
1、手动停泵的两种途径
消防控制室远程控制:通过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使用专用线路直接发送停泵信号至水泵控制柜。
现场手动操作:在水泵控制柜或机械应急启动装置上按下停止按钮。这种方式需确保控制柜处于 “自动” 状态,且现场人员具备操作权限。
2、常见误解与纠正
压力开关复位≠自动停泵:当管网压力恢复时,压力开关的启泵信号会消失,但水泵控制柜通常设置 “自锁功能”,需人工解除自锁才能停泵。若未设置自锁,可能导致水泵频繁启停,反而影响系统稳定性。
试水阀关闭≠自动停泵:关闭试水阀仅停止局部水流,管网压力可能回升,但消防水泵仍需人工操作停止。若通过压力开关设定停泵压力,虽能实现自动停泵,但属于违规行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
四、特殊场景的注意事项
1、误启动后的处理若消防水泵因误报或误操作启动,应通过手动控制盘或现场控制柜停泵,而非依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复位。同时,需排查误启动原因(如探测器故障、线路短路),避免重复误动作(当宁消防网)。
2、多系统联动的协调当消防水泵与其他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联动时,停泵操作仍需人工确认。例如,气体灭火系统释放后,需由消防人员确认火已扑灭,再手动停止消防水泵(当宁消防网)。
结论消防水泵启动后严禁自动停泵,必须通过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盘或现场控制柜进行人工操作。这一规定是基于消防安全的核心原则:确保供水连续性,避免因系统误判或故障导致灭火失败。任何试图通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停泵的设计或改造均违反现行规范,可能引发严重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