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母门,作为一种特殊的双门扇对开门,由一个宽度较小的门扇(子门)与一个宽度较大的门扇(母门)构成。在建筑设计与消防安全的实际应用中,子母门存在诸多局限性,尤其在作为防火门以及疏散宽度计算方面,需引起足够重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第 6.5.1 条第 3 款明确规定:“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然而,常见的子母式防火门存在明显问题。实际场景中,有的子门通过插销固定,不会安装闭门器;有的即便安装闭门器,也因子门门扇过小,导致开启困难。这就使得子门难以具备自动关闭或方便打开的功能,无法满足防火门自行关闭的规范要求。所以,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其他场所均不宜采用子母式防火门。
当子母门应用于疏散通道时,其子门在疏散净宽度的计算上也有着严格限制。用于疏散通道上的子母式防火门、子母式防盗门以及其他子母式普通门等,子门部分通常不应计入疏散净宽度。原因在于,子母式门的子门在实际使用中,很难满足紧急疏散时的功能需求,不能被视为有效疏散门。若子门要计入疏散宽度,需满足极为苛刻的条件:子门采用闭门器、无插销固定,且子门门扇开启宽度不小于 400mm,同时双扇防火门还应具备按顺序自行关闭的功能 。但即便满足这些条件,子母式防火门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其稳定性和可靠性远不如常规防火门。
综上所述,子母式防火门不能满足自行关闭功能,仅可应用于入户门、设施设备场所门、管井门等可确保常闭的部位。在疏散通道等对防火和疏散功能要求严格的区域,应谨慎选择防火门类型,避免使用子母式防火门,以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安全、迅速地疏散,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